殺人小說家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殺人小說家 這本書嗎?

這本 殺人小說家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殺人小說家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殺人小說家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殺人小說家 的內容簡介





推理小說家與連續殺手,其實只有一線之隔!


史蒂芬?金盛讚推薦《犯罪小說家》:「真他X的太讚的一本書!老兄,我完全被迷住了!我希望你再多寫個十幾、二十本,而且最好是明年就寫出來!」

作者哈利?杜蘭聽到了!在此奉上更加精采的系列力作《殺人小說家》!

史蒂芬?金最引頸期待的推理小說夢幻逸品

哈利.杜蘭繼博客來、誠品書店年度暢銷榜《犯罪小說家》最新力作

柯克斯書評年度最佳選書

華爾街日報評選年度最佳推理小說

安東尼的筆記本上以濃郁的黑色墨水寫著三個名字:柯莫倫、貝爾及道特里。在安東尼眼裡,這三個名字的字跡是紅色的;它們會移動,就像在呼吸。道特里正在監獄裡服刑;貝爾有著妻女及令人稱羨的工作;柯莫倫獨居。

三個人看似毫無關係,只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與十七年前大湖銀行的搶案有關。如今,安東尼的目標只有一個——除掉這三個人……

而正當警探伊莉莎白追查柯莫倫的兇殺案時,她的同居人——《灰街》推理雜誌總編輯大衛.盧更卻同時收到一份匿名的小說手稿,開頭第一行字是很簡單的直述句:我在柯莫倫位於林博客來頓街的公寓裡,把他殺死了。

最末頁最後一行字則是︰貝爾是下一個……

名人推薦

引人入勝的犯罪小說……停不下來的閱讀節奏,諷刺的幽默感,還有迷人的角色,為杜蘭又添一本暢銷書。」──《出版人週刊》(Publisher Weekly)

「杜蘭在他的筆調裡混進第一流的判斷……罕見的犯罪小說,讓每一個讀犯罪小說的人都能有所收穫。」──《柯克斯書評》(Kirkus)

「充滿氣氛、情緒複雜的絕佳故事,令人想起黑色推理的大師們。情節緊湊,千迴百轉,令人全神貫注,這是致勝之作。」──納爾遜.迪密爾(Nelson DeMille)

「是的,他有說故事的天份……情節的發展出乎預期,轉折巧妙。還有諷刺冷靜的幽默筆調,不落俗套,令人讚賞。」──《紐約時報書評》(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如果我說這部小說的情節鋪陳甚佳,有如艾嘉莎.克莉絲蒂的最佳作品,我並不是想讓這本書聽起來像是老套的作品,不是的。這部小說讓我想到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比起克莉絲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寫作風格令人喜愛。聰明、世故、懸疑、無盡的樂趣──值得懂得並喜愛好犯罪小說的人們好好品嚐,也是我今年讀過最好的第一本小說。」──《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

  • 原文作者: Harry Dolan
  • 譯者: 郭貞伶
  • 出版社:春天出版社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4/04/02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殺人小說家

博客來博客來書局













一隻世故的法國貓



丹恩咒詛



國王、賢臣和弄臣-宗教間的心靈對話



船蛸



茶花女



彩虹



生命之歌:五十則為愛、幸福、人生奮鬥的真實故事



羞恥



樹在天堂等著你



診斷:物質吞噬人性的災難寓言



冬嬌姨



蛻變



茵夢湖



幻滅爵士年代



野性的呼喚



墨利斯的情人













一公升的眼淚─亞也的日記



衰神左撇子



德莫尼克 (卷四) 劇院裡的人們



生命的勇者



感謝的書



我的 Do Re Mi 男孩 2



在漫長的旅途中



枕草子圖典【彩色圖文版】



大人失戀反省會



我的 Do Re Mi 男孩1



琴鍵上,飛躍的小雲雀



101個小小的愛情提示





博客來

商品網址: 殺人小說家

博客來















▲勞基新法「終極班表」曝光,勞工最高30天工時336小時仍屬「合法」。(圖/記者張一中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法爭議沸沸揚揚,立委徐永明日前質詢時曾提出30天300小時的班表,有媒體進一步結合彈性工時規定,竟排出30天內工時高達336小時的「終極班表」;勞動部卻回答說,此種班表排法並不違法,但是「極端案例」。

原本按照徐永明計算,依修法後將例假挪移,最高就可連續上班12天,每天工作12小時,若於當月底及下個月初都運用此規定,勞工就有可能在30天內上班300個小時。《蘋果日報》報導,若再進一步加入現行法令彈性工時規定計算,以4週彈性工時為例,並挪移例假和休息日為「2周2例」、「4周4例」並跨月搭配,就有可能排出30天內上班28天,且每天上班12小時「終極班表」,總工時高達336小時。

▲立委質疑未來「30天總工時可達300」、「連續12天每天工作12小時」都是合法情況。(圖/翻攝自徐永明臉書)



勞動部官員不願正面回應,僅說此班表為「極端案例」,在企業使用率不高,且總加班時數也未達過勞標準,再度引發爭議。徐永明說,勞動部不該再用「極端案例」呼嚨人民,而是要清楚表態到底可不可以接受這樣的修法後果,要不要再修正。

徐永明說,此次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顯是倉促推出,勞動部不只沒有客觀數據說明,更被發現沒有能力掌握修法後果,只會製造更大的「過勞黑洞」。他說,當過去的違法班表都將合法,例外將成常態,勞動部長卻只盼企業自律,「勞動部的無能,一再令人失望。」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邱羽凡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勞工只要發生一次過勞,健康就永遠救不回來,並不是先休息比較多時間,就能工作時間就能更長;她認為,法律應是最低的標準,若法律都無法防止極端案例產生,「那要法律做什麼?」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認為,政府應盡力修法防堵,而非全推給「極端案例」,這種說法無法說服民眾接受。

▼勞動部長林美珠。(圖/記者徐政璿攝)



社運人士王奕凱說,自去年勞基法修法後,國會就常收到運輸業者的陳情,要求將排班間隔11小時的法案修法,因為若改成11小時,司機就不能一早6時出門開到晚上10時,對業者來說很不方便,因此希望修法放寬。

王奕凱透露,要求將7休1規定鬆綁的其實是旅遊業者,有不少業者都抱怨,10日旅遊團之類的長時間團,在7休1規範下導遊和司機都要中途換人,十分不便,因此陳情希望放寬。

王奕凱說,大多業者陳情時,只要求「核實計算」和「加班時數上限提高」2項但勞動部最後卻一次修了5項,讓資方大喜,有如「要5毛給1塊」,「我陳情才2條你竟然給5條,我還不爽嗎?」

不少網友都表示,「修法就是要避免極端出現,你還鬼扯極端」、「有漏洞可鑽的錯不在鑽漏洞的人、而是明知漏洞卻不補的人」;也有網友諷刺說,「超爽der,這樣可以積假出國了!去天國...」、「功德累積到爆」、「台灣經濟要飛天囉」、「沒關係啦 ,大家一起用命做功德啊。」

▼行政院外抗議一例一休。(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0523032B78DC98B3
arrow
arrow

    wrighthact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